容留卖渎判5年,有自首情节的这样算重吗

2025-05-09 05: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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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就该案例而言,由于当事人是触犯容留卖淫罪,那么该量刑应该是合理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的,可以在规定是期限内提出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