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钢筋检验试验,仍然是力学性能的拉伸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最大拉力下的伸长率),只不过结论时对(.....)的指标应满足GB50204-2002(2.11版)第5.2.2条。所以,见证取样送检的规矩是一样的,即第一次不合格,允许双倍送样复试,复试中只要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判定所代表的钢筋不合格,不得再复试。这是普通混凝土用钢筋力学性能试验方法上的规矩,没有专门对“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试验方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