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题所述,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已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请予核实;2、“税金及附加”科目是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