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盗窃不到1千元,不构成刑事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盗窃公私财物,可以处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并且处伍佰元以下元以下罚款。
【4】盗窃1000元,不到累犯,
不用判处刑罚。更不用判缓刑。
应该认罪,退赔,
要受到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