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平安深圳分公司的优秀业务员。保险是我的主要业务。
依这种情况,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责任应该全部是由开电动车的甲方的,按照民事损害赔偿原则,谁损害,谁赔偿,理应由甲方出钱进行医疗,而乙方的父母为小孩投保少儿医疗或商业保险所获得的赔偿由小孩的父母所有。
如果是电动车的甲方投保了车险有第三者责任,甲方车主赔了医疗费用后,保险公司则赔给车主以补偿甲方的损失。
因此提问者看是以上哪种情况。希望我的回复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