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台湾人结婚、我回大陆了、现在男方一方在台湾起诉离婚。也不让我过去、男方说等他那边离婚手续弄好了、

2025-05-09 06: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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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很奇怪,根据台湾户政法,离婚要男女"双方"共同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并带一份有二人见证签名盖章的文书才行!你不去是不行的。

第1050条 两愿离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向户政机关为离婚之登记。

回答2:

台湾和大陆都承认你们离婚的时候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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