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否决权”没有必要,也不合理。 你的目的是不通过,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重大决策要2/3以上股份同意才可以。 2/3这个数字是参考上市公司的章程,三人公司只能算是合伙企业吧。具体的呢应该查询公司法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可以设置“一票否决权”,关键是其他两个股东是否同意这样的章程?
那48%的股东想做执行董事也难,因为别人同样有一票否决权,让你什么都做不成就是最大的“不利于该股东的决议”
由股东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