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社会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以后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国家制度,是全体人民在共同享有生产资料的不同形式的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切权利。从这种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是比资产阶级民主更高类型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就是真正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民主又是内容最广泛的民主,他首先体现在政治领域,同时也体现在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人民内部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的平等关系,社会主义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它既可以克服无政府主义也可以克服个人的专制和独裁,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最基本的区别。社会主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指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不容侵犯,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二是指为保证人民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民主制的政治级织形式。
作为国体,社会主义民主意味着,一方面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在自己内部,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切权利;另一方面,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镇压他们的反抗,并通过强迫劳动把他们改造成为新人。
作为政体,社会主义民主意味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选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从政体意义上讲,人民享有的民主、自由权利同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又是不可分的。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一方面,它批判地继承借鉴了资产阶级民主的某些原则、观念和形式,与资产阶级民主有着一定的历史联系,但另一方面,它同资产阶级民主又存在着不容混淆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经济基础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它必然为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建设社会主义服务。为此,它必须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实行广泛而切实的民主,以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的分子实行专政,以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绝大部分财产都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广大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受资本家的剥削。
二,阶级内容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所享有的民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支配者。这种经济上的主人翁地位,决定了他们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资产阶级民主,不论形式多么完备,但本质只是少数剥削者的民主,是垄断资产阶掌权。例如资产阶级吹嘘议会是“代表全体人民意志”的代议机构,是“真正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机关。其实,从议会的成分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垄断资本家或他们的代理人。
三,民主的原则和实践的关系不同。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和实践是一致的。它公开声称,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只给人民,不给敌人。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绝对不限于政治领域,它还扩大到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资产阶级民主对劳动人民来说,则是内容和形式、原则和实践相背离、相脱节的。资产阶级为了掩盖资产阶级民主的阶级性,总是以代表全民利益相标榜,在形式上给人民以某些民主权利,在实际上则又要受到法律上和物质上的种种限制。
四,政体的组织原则不同。社会主义政体的基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它要求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党和国家机关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我国,体现这种政体的是以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它确认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绝对的、不可剥夺、不可分割的国家权力。资本主义政体的组织原则是“三权分立”制。所谓“三权分立”,又称“三权鼎立”,其主要内容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项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即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和互相制约,简称“分权”与“制衡”原则或制度。可是实际上却并没有相互制约,在实际运用中形同虚设。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和占有的社会化,必然要求经济和政治管理权力的民主化,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制度,而且是一种高度民主的政治制度。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所以说,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社会最高类型的民主,是代表广大劳动人民民主权利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