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镇接到您反应的问题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开展了相关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鲤鱼村五组现有贫困户4户,16人。经调查,马明生,家庭人口5人,马明生于2017年1月,在本村六组姐姐马明友家帮忙贴外墙砖时,意外受伤导致脊椎骨粉碎性骨折、右脚脚根骨骨折,致使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家庭经济困难;2017年3月,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鲤鱼村五组召开了群众会议进行评定,将马明生户纳入贫困户。马明生于2018年6月身体基本康复,在羊木水香务工,该户于2018年10月脱贫。2018年11月在广元购买了一辆轿车(型号:哈弗H2,车牌号:川H20B05),首付3万元(其中向妹夫刘炳全借款2.4万元),剩余尾款4.9万元每月按揭2000元。关于该户存款问题,在当地农商行没有,其他银行有无存款不好核查,不存在干部欺上瞒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