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业委会该怎样解聘物业公司

2025-05-09 06: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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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知道你的房子在哪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提出个人建议
依据:
1、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2、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3、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建议:联合双过半业主签名决定解聘现物业公司,带书面资料到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这类事应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不协调属于不作为。

回答2:

解聘物业公司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操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列》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综上所述,就是业主可以要求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可以在法定多数的情况下,形成决议:解聘物业公司。

回答3:

第一种方式:.前期委托服务期间由开发商解除;
第二种方式:如果是业主较少的大楼,可以组织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全体投票;
第三种方式:如果是业主较多的住宅项目,实践中暂未遇到先例,可以请高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