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执法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解决,这是两个不同的维权方式。既然裁决书已下发,说明已通过仲裁渠道得到了处理,如不服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如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向劳动执法监察部门投诉,劳动执法监察部门可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予受理。
要按裁定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