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你所说“现在我们想走劳动法法律程序”,那就应该是走工伤处理程序吧,如果是,请按以下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网上可以搜到,有的伤可以初步判断是几级。
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工伤待遇支付赔偿。工伤待遇项目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相应月数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按当地标准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关于后续治疗,如果该员工不辞职,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如果该员工辞职,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用于后续治疗的,不再另行支付。
这个说起来确实很麻烦,首先,你们单位是否为该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其次,该员工伤情如何?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及二次手术?如果方便,你可以说的详细一些,看能否帮到你!
谁出的医药费 发票就该给谁
你现在什么钱都不用给 让他们走法律 程序 该单位出多少就出多少
后续治疗费 你可以给他家属说 伤者住院单位在出钱 没住院 哪来的后期治疗费
让员工去走法律途径,依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同时支付他任何款项都必须要他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