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奸案中,法院宣判时为通知受害人出庭,事后也不主动通知受害人,这样合法吗?

2025-05-09 06: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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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可以不通知受害人到庭,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展,可以向法院或检察机关咨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法院开庭审理强奸妇女案件时,对于被害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愿意出庭向被告人发问、陈述作证和发言辩论的,可以通知被害人到庭;对于被害人不愿出庭的,可不通知其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