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处理的协议是怎么说的?有没有提到后续治疗的问题?当时处理的时候有医院的伤情鉴定吗?做过伤情鉴定没有?如果都没有再找他们也是很麻烦的。我建议 你可以找医生看一下 既然是三年前的事情 你这三年有什么不舒服 到医院去看过没有?花了多少钱?估计还能要对方赔多少 心里有点数。如果差别不大 就算了吧。毕竟几年过去了重新提起来麻烦也不会小。但是如果这几年你的头部一直不舒服 还需要投入大批资金那就另当别论了!告他!
调解就是这样,先让双方冷静一下,最后才给个处理意见,你若同意就签字同意调解,你若不同意,钱你就不能接,接了也算默认同意了,你觉得不够,必须有合规的票据,要求追加,这些都要有书面的东西作为凭据,仍然不满意。只能走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对方了,官司难打,无病也得掉层皮。
若派出所已经除理完了,对方就不可能在陪你了